为进一步夯实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,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意识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根据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、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》(人社部令第29号)的要求,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布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。
涉案单位 |
责任人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发生地 (项目名称) |
违法事实 |
安徽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|
章启安(法定代表人) 龚小杰(工地代表) |
91340225669467358C |
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JDYZF-2标项目 |
未实行实名制管理,多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,逾期未支付工资。 |
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1月9日